(2017中華職棒頒獎典禮 圖片截圖自愛爾達體育家族ELTA Sports)
每到球季末,大家都會特別關注年度獎項的議題,日前跟媒體朋友們聊到「年度個人獎項門檻」的想法【工具人拼獎有望周董請命降門檻】,其實在躍上媒體版面前,我就曾經在工會內部討論,也曾經和好幾位球員提過。
以現有四隊的環境現況,「如何維持話題熱度和新鮮感」,一直都是聯盟、球團和球員們思考的重點,也是我希望中職更貼近現代棒球趨勢、又能讓年度頒獎典禮更吸睛的概念源頭。
趁這個機會和大家更深入的聊一聊這個題目,我們就從認識中職聯盟規章規定的「年度票選各獎項遴選標準」開始吧!
一、最佳9人獎:
1.投手:
投球局數至少達所屬球隊年度出賽數相等以上,
或出賽數達所屬球隊出賽數3分之1。(120局,或出賽40場)
2.野手:
競逐之守位出賽數至少達所屬球隊年度出賽數3分之2以上、
打席數須達規定出賽數3.1倍以上。(80場、248打席)
3.捕手:
守位出賽數至少達所屬球隊年度出賽數2分之1以上、
打席數須達規定出賽數3.1倍以上。(60場、186打席)
二、最佳指定打擊獎:
就該打擊位置之打席須達所屬球隊年度出賽數3.1倍之2分之1以上。(186打席)
三、金手套獎:
各守位入選規定之投球局數或出賽數與最佳9人獎之規定相同。
看完中職規則後,我們再把中職設立的資格門檻,和美、日、韓職的制度放在一起,讓大家比較一下各國門檻的差別。
各國職棒年度個人獎項獲選資格對照表
職棒聯盟 |
中華職棒 |
日本職棒 |
韓國職棒 |
美國大聯盟 |
球隊全季 |
120 |
143 |
144 |
162 |
投手 |
投球局數同球隊出賽數,或出賽次數達球隊出賽數的3分之1 |
投球局數同球隊出賽數,或出賽次數達球隊出賽數的3分之1 |
10勝、30次救援或30個中繼點 |
投球局數同球隊出賽數 |
野手 |
|
同一守位達球隊出賽局數的9分之5(720局) |
|
|
捕手 |
同一守位達球隊出賽數的2分之1 |
同一守位達球隊出賽數的2分之1 |
同一守位達球隊出賽局數的9分之5(720局) |
同一守位達球隊出賽數的2分之1 (69場) |
指定打擊 |
打席數達球隊出賽數3.1倍的2分之1以上 |
未明確限定資格門檻,投票人評估球隊戰績、球員綜合表現後,選拔最合適人選 |
打席數達球隊出賽數3.1倍的3分之2以上 |
未設最佳10人獎項,與打擊相關的銀棒獎則無設立門檻,採以公式計算所有選手的打擊數據,由各守位最高分者獲獎。 |
備註 |
|
|
韓職的金手套獎等同於年度最佳10人獎項,選拔時會同時評估球員在進攻與防守上的成就 |
|
從對照表中不難看出,各國職棒對於「出賽數」的門檻,都相對中華職棒較低,而且各職棒聯盟順應現代棒球趨勢,逐漸鬆綁選手在單一守位上的限制,最主要的原因是源於棒球戰術演進,讓總教練們在佈局時有更明確的「工具人」的概念,隨時把守備能力優異的選手調派到賽場上最需要他的位置。
(今年表現優異的王威晨,卻因為守備位置出賽次數不足,因此無法角逐金手套獎 圖片來源:王威晨粉絲團)
中職現有的個人獎項門檻,使得過去出現過好幾次因球隊布局或選手受傷而同額競逐的案例,像是2001年的闕樹木學長【失意的二壘盼不到得獎人】、2008年的朱鴻森【聯盟提名朱鴻森搶二壘金手套難】、2012和2015年的智平【三壘金手套林智平又吞從缺】、還有今年的傑憲【拿游擊金手套獎 陳傑憲:我連入圍都不夠格】都是類似的狀況,有時是唯一入圍卻落選,有時是獲獎反受質疑,雖然職業球員獲獎與否本來就是這場秀的一部分,也應受公評,但身為選手的我,就是特別能體會這種處境的感受,希望能有更符合現況的規則和結果。
因為中職的賽制和各國也有些不同,所以參考完其他國家的先例後,我們還是必須找出真正適用中職體質的制度(例如中職的上下半季賽制,會讓上半季奪冠的球隊,下半季用兵更敢測試年輕球員,以整年度出賽數做為門檻,可能不利於需要累積出賽數的選手),大家不妨也一起想一想,除了前面提到的上下半季賽制,和下面列出的項目外,我們還需要注意什麼?
隨著中職二軍逐漸健全,所有球員們為了爭取舞台,對技術的自我要求也會越來越高。除了球季中的比賽、訓練外,很多球員會在非球季期間自費鍛鍊,而在球隊數太少、新進人才不斷湧入的景況下,教練們當然也希望可以給予出賽機會,激勵球員們繼續努力,因此這幾年的出賽機會跟中職早年相比,被平均分配到更多選手身上,打線調動也更加頻繁。
還有,自從實施季中選秀後,諸如陳俊秀、王柏融、王正棠或陳傑憲等優秀即戰力選手一加入就打出好成績、壓縮到原陣容中選手的既有上場時間,卻反而可能因為中職現有的獎勵辦法,造成各隊選手無法達標金手套入圍門檻、常常僅有一兩人入圍的窘境,和日、韓職棒的入圍人數相比,略顯冷清。
我們也知道,前面提到的這些現實,都是在成立中職、設立規章時所無法預見的變化,所以為了整個環境著想,我很希望聯盟、球團和球員們有機會一起商討出更符合現況的方式,而且在施行新政時,一併落實相關配套措施,讓中職在一次次的修正中進步。
我們在參考國外職棒聯盟的制度時,就會看出蓬勃發展的職棒聯盟為了抓住球迷朋友的眼球,對於年度獎項這種娛樂性高、且容易受到矚目的話題與制度,時常在調整和變化。金手套獎的起源地,美國職棒,在過去61年間經歷6次重大變革,最近一次的改變,是自2014年起和美國棒球研究協會合作,開創「白金手套獎」;韓國職棒光是從2011年到現在就改過4次;而中職成立時所參照的日本職棒,也在近30年內(應該是1997年)調整過規定門檻,反觀30年來幾乎沒有變動的中職規章,令人不覺莞爾。
我也認為,放寬入圍條件限制,不是降低對選手攻守能力的審核標準,而是在目前的中華職棒環境下,給善於用不同方式幫助球隊的選手們,展現自信與價值的機會。
我相信中職年度頒獎典禮和明星賽一樣,需有更多的元素和氛圍,怎麼樣才能讓球員感到榮耀?怎麼樣才能把球迷對球員的喜愛,轉化成支持的行動?如果我們能用更多的「無法預期」和「驚喜」取代「同額競爭」和「從缺」,一定是整個職棒環境和球迷們都樂見的事情!中職不妨也參考各方的意見,增加一些彈性,想必會更有看頭吧!
參考資料: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