頒獎典禮

(2017中華職棒頒獎典禮  圖片截圖自愛爾達體育家族ELTA Sports)

每到球季末,大家都會特別關注年度獎項的議題,日前跟媒體朋友們聊到「年度個人獎項門檻」的想法【工具人拼獎有望周董請命降門檻】,其實在躍上媒體版面前,我就曾經在工會內部討論,也曾經和好幾位球員提過。

以現有四隊的環境現況,「如何維持話題熱度和新鮮感」,一直都是聯盟、球團和球員們思考的重點,也是我希望中職更貼近現代棒球趨勢、又能讓年度頒獎典禮更吸睛的概念源頭。

趁這個機會和大家更深入的聊一聊這個題目,我們就從認識中職聯盟規章規定的「年度票選各獎項遴選標準」開始吧!

一、最佳9人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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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小就喜歡兄弟,這真的不是矯情,是發自內心的喜歡。

自小我會每天關注報紙,特別是體育版,因為我想看我最愛的兄弟象新聞,

民生報是我的精神食糧,偶像王光輝的報導我更是不會錯過,我還會把這些新聞剪貼成冊,

這些棒球人、事、物,一直是伴我長大的重要記憶之一。

(2003年11月9日,蘋果日報的報導,原始新聞請點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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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引用自無有粉絲團

8月2日當天締造了三響砲的個人紀錄,踏入職棒十多年,真沒想到自己還有機會在這紀錄上留下名字,

單場三響砲到底有多難?我用數據棒賽來告訴你,有多難!

從1990年職棒元年開始至今,中華職棒史上共出現了29次三響砲,共有25位球員達成這項紀錄。

(如表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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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興起後,大概是躲在虛擬的帳號後面看不到你是誰,那些敢嘲諷的人愈來愈多,愈來愈敢言,畢竟躲在暗處取笑別人也變成一個更簡單的事情,而那些頗有成就的人,其實也都曾被大大的「酸」過。

我們都知道賈伯斯的成就是無庸置疑的,但在被世人認同之前,賈伯斯獲得的嘲笑與質疑並沒有少過。iPhone無疑的是這個世紀改變世界的一項產品,但賈伯斯發表第一支iPhone時也難逃被嘲笑的命運。2007年1月第一代iPhone手機正式發布,發布會現場公開的僅是半成品,但已經被許多人嘲笑是「上帝的手機」,連當時微軟執行長Steve Ballmer都笑賈伯斯做了一個不怎麼好用的EMAIL機器,還說:「誰會要一支沒有鍵盤的手機?」,整個業界與媒體都不看好iPhone未來的發展,當下沒有人能想到這支手機改變了世界。iPod之父法戴爾提到當時iPhone剛發布被媒體嘲笑時,說自己跟賈伯斯學到一個精神,只要推出新產品被嘲笑,那代表「我們擊中要點了!」(We've hit a nerve)。的確,現在人人手裡的手機都沒了鍵盤,而iPhone發布至今至少賣出了十億隻,那些當年嘲諷賈伯斯的人,也許現在手裡正用著iPhone。

我個人認為以賈伯斯獨特的行事風格與他自我要求的理想主義,一定很遺憾未能造出網路的格調,以致現在在網上跑來跑去的東西多半都是只會打嘴砲的混蛋東西,如果賈伯斯在多活幾年,也許會為造出網路垃圾車收專收網路垃圾也說不一定。

最後,突然想到用兩句話來結尾:「你的生命有限,為何要浪費時間講幹話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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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千年一問、一問千年
台灣人才走的走、死的死,留在台灣的用苟且偷生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。因為還沒死所以沒人知道他是人才。
我很努力想成為人才,但當我成了人才後,我會不會逃??但~當我成了人才,逃了,最終也難逃一死不是。

前幾天,我去看了鄭問展,心中有滿滿的感動與感慨,在我的FACEBOOK留下了這段話。

說起鄭問,現在的年輕人知道的不多了,但許多五、六年級生都曾因他的武俠漫畫給深深著迷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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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苦短

(圖/引用自StayReal官網)

因雨延賽的日子,依然維持苦悶的自主訓練,腦袋放空之際,看到「人生苦短」四個字由遠而近的向我迎來,一位媒體朋友穿著五月天阿信所創辦的品牌衣服,斗大的「人生苦短」四個字就印在上頭,特別顯眼。
「這一件衣服賣多少錢?」我邊維持著訓練的節奏邊問著。
『1280元。』
我笑說:「這1280元都進了阿信的口袋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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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甩佬

什麼是「不當勞動行為」?你也曾經歷過卻完全不知道,而「不當勞動行為」其實很常發生在你我周遭。

我有個朋友A當時應徵到某公司上班的時候,公司交代給她的工作內容是負責處理公司行銷,主要是粉絲團經營與電子商城的規劃,不過隨著公司的員工慢慢增加,公司的工作量也逐漸增加,A被交辦的工作愈來愈多,除了自己原本要做的工作外,還得幫業務B處理客戶訂單、要管理工讀生、要幫忙倉庫盤點、開發商品...等等,工作愈來愈雜、範圍愈來愈廣,然後有一天A發現公司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下,直接免除了全勤獎金。A發現公司業務B也遭受到同樣的問題,於是就決定兩人一起找老闆詢問相關工作及合約內容,但老闆發現A跟B想約時間確認全勤獎金與工作分配的合約內容,於是老闆總是故意不跟A和B約時間一起開會,且似乎對A和B兩位員工在工作上就顯得比較苛責。

以上的經歷,不知道有些朋友會不會覺得有點孰悉,或是正好身邊正在發身類似的事情。簡單來說,這兩位故事中的員工,假如是公司的工會,那麼工會跟老闆間想要協商了解目前合約沒有寫清楚的地方,或是老闆想跟工會討論全勤獎金是不是要減少或是取消,兩邊都不能夠拒絕的,這是團體協約法給予雙方的一個合理的保障,也就是勞資雙方對於工作合約內有疑慮、需要釐清或是修改的時候,雙方都能主動邀請對方進行協約的。

所以老闆拒絕工會提出的協商請求,那就是不可以的,畢竟法規有明定勞方跟資方在合約如果有協約的需求,彼此都不能拒絕!所以如果是老闆跟工會(員工)提出協約,工會也是得接受,並且雙方約好時間一起召開會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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